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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做好2007年主讲教授、主讲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07-05-24点击量:
  

各有关院(系):
  2007年主讲教授、主讲教师的聘任工作现已开始,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规范主讲教授、主讲教师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主讲教授条件:
  从现任教授中聘任。具体条件为:
  ——曾担任过2门(含2门)以上基础课的教学,且被同行和学生反映教学效果良好,课堂评分大于或等于80分;
  ——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前沿,能指导并积极参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的改革;
  ——每学年须完成院(系)确定的课程教学最低学时数,且至少不得低于144学时,其中承担本科生基础课大课堂(4个自然班及以上)或学科大类平台课程大课堂(3个自然班及以上)教学不少于80学时;
  ——负责指导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
  ——在某个学科或研究领域至少有被校内公认的学术地位,近叁年内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主讲教师条件:
  从现任教授、副教授中聘任,个别教学质量特别优秀的讲师(如获教学质量一等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是重大教改课题的主要负责人且教学效果良好;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效果良好)可通过竞争上岗。具体条件为:
  ——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曾担任2门(含2门)以上本科生基础课教学且教学效果良好,课堂评分大于或等于80分;
  ——每学年须完成院(系)确定的课程教学最低学时数,且至少不得低于144学时,其中承担本科生基础课大课堂(4个自然班及以上) 或学科大类平台课程大课堂(3个自然班及以上)教学不少于120学时,并有义务接受院(系)临时安排的任务;
  ——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近叁年内获得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着作、教材、横向科研课题、校级以上教改立项课题等)。
  二、授课课程及岗位数
  聘任主讲教授、主讲教师授课的课程主要是由教务处统排的、量大面广的基础课程,以及部分学科大类平台课程,具体课程名称和岗位数如下:
  (一)基础课程
  1.数学系
  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数理方程与特殊函数、数学分析、计算方法
  2.物理系
  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
  3.化学系
  基础化学、工程化学、普通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仪器分析实验、物理化学实验
  4.外国语学院
  大学英语
  5.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路理论、电路测试实验、电子测试技术、电工电子学
  6.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
  以上院(系)主讲教授、主讲教师岗位数为所列课程授课教师总数的60%。
    (二)学科大类平台课程
  1.机械大类平台课程及岗位数
  工程制图(含基础课)、机械设计、机械原理、工程控制基础、工程控制试验(一)、机械制造技术基础、工程材料学、工程测试技术、工程测试技术试验(一)、工程传热学(一)、工程力学试验、模拟电子技术(叁)
  以上课程岗位数为该课程授课教师总数的60%。
  2.信息大类平台课程及岗位数:
  肠语言程序设计(6-7人)、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6-7人)、计算机网络(6-7人)、微机原理(4-5人)、计算机组成原理(1-2人)、模拟电子技术(5-6人)、电子线路设计.测试.实验(6-7人)、控制原理(7-8人)、信号与线性系统(6-7人)、微电子器件与颈肠设计(4-5人)。
  3.文科大类平台课程及岗位数
  中国文学(1人)、世界文学(1人)、中外文明史(2人)、哲学导论(1人)、逻辑学(1人)、伦理学(1人)、法学导论(1人)、政治学原理(1人)、经济学原理(2人)、社会学概论(2人)、传播学原理(1人)、公共管理学(1人)。
  4.医科大类平台课程及岗位数
  细胞生物学、系统解剖学、组织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机能实验(一)、机能实验(二)
  以上课程岗位数为该课程授课教师总数的60%。
  以上四类平台课程中尚未成立课程组的课程暂不进行聘任工作,其岗位数空缺,特殊情况由校教学顾问组重点听课一学年后确定是否聘岗。
  叁、待遇
  主讲教授、主讲教师岗位是本科教学工作的关键岗位,学校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中对设岗课程进行政策偏斜。主讲教授、主讲教师讲授上述设岗课程,可享受课时补贴,讲授其它课程不享受课时补贴。根据学校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学校对主讲教授的课时补贴调整为50元/学时,对主讲教师的课时补贴调整为30元/学时。
  四、聘任办法与程序
  本次聘任工作依据择优聘用、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学校领导下,由院(系)具体实施,学校对受聘教师的课堂教学将加大监控力度。
  各有关院(系)在个人申报、院(系)聘任小组考核(听课)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并于5月30日前将《华中科技大学主讲教授、主讲教师岗位申报表》(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主讲教授、主讲教师岗位聘任名单汇总表》(附件二)各一份及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以上表格均须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主讲教授、主讲教师岗位申报表
    2.华中科技大学主讲教授、主讲教师岗位聘任名单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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