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依据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3〕9号)》(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号)》(附件3)
各年级具体评选实施办法以本年级通知为准。
二、 奖学金设置
序号 |
奖学金类别 |
金额(元/人) |
1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 |
3 |
叁好学生奖学金 |
2000元/人 |
4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800元/人 |
5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800元/人 |
6 |
自强奋进奖学金 |
800元/人 |
7 |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
800元/人 |
8 |
社会公益奖学金 |
800元/人 |
9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800元/人 |
叁、 评选对象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由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上报)
四、 评选流程
(一) 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当年下发给机械学院各项奖学金指标,结合学院本科各年级实际情况确定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及评选办法;
(二) 各年级成立奖学金评审组,由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确定本年级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并开展评选工作,年级资委担任组长助理并统筹班级资委协助完成评定工作;各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资助委员担任小组长,班长、党支书(或党支部副书记、团支书)、学生代表2位担任组员,评审小组负责本班材料审核、组织评选、顺位排序、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等事宜;
(叁) 本次奖学金评选分为基础性指标与竞争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即各班固定奖学金名额,竞争性指标指以班级单项奖学金候补学生参加年级统评的方式,争取机动奖学金名额。
五、 评选日程
(一) 学生申请
在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提交申请,同时提交上一学年本人成绩单(盖公章,可在教学楼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填写《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民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文件交至小组长,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8日-9月24日。
(二) 年级评选
各年级组织评议(优先确认校叁好名单)
评议结果上报时间:9月24日
(叁) 院系公示
(四) 材料汇总及名单上报
各年级组需于9月24日前汇总本年级材料(以下附件单独发至年级奖学金评审组,学生不用填写):
A“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评优名单》(附件4)(由系统导出)。
(2)《评优登记表》(附件5),与《评优名单》(附件4)名单顺序保持一致(登记表应在系统中批量导出)。
B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9)电子版,《审批表》(附件7)请与《名单表》(附件9)上的名单顺序保持一致。
(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附件8)电子版,各年级需按要求填写并严格把关。
C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证书打印信息表》(附件9)电子版。
D校级奖学金(包括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叁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
(1)《校级奖学金获奖学生证书打印信息表》(附件10)
六、 注意事项
1.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2. 人民奖学金每人至多获得两项;
3. 获得校叁好学生奖学金者,不可再获得其他任何人民奖学金;
4. 国家奖学金将在叁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评选;
5. 本次奖学金名额不含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
6. 其他未尽事宜,由年级评审组讨论决定。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