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级直博、2018级和2019级非直博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我院评定细则公布如下:
一、评定机构
学院特成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高亮
副主任委员:许剑锋 段政
组 员:陈明祥、夏凉、宋宝、王启富、毛宽民、邱浩波、徐江、朱志娟、赵欢、黄金国、刘银水、崔炳凤、程宜、邹香云、曾峥、方翰、文春、杨金芝
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学院分配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总额给各系中心,由各系中心组织评定;
3、获得优秀博士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业助学金从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中列支。
叁、申请对象及年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4、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5、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2017级直博生2018级和2019级非直博生符合申请条件,未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学籍状态为正常且完成注册的博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的学生方可申请,且当年毕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具备申请条件。
四、评定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审时间和要求
1、10月27日,上传并发布《机械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按照2017级直博、2018级和2019级非直博非定向人数下拨给各系中心指标。
2、10月28日-11月3日:各系中心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
申请者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者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础4纸正反打印,交各系中心主任参评(11月3日前)。
3、11月4-8日,各系中心须认真审核学生材料,评选出2022年度拟获得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2017级直博、2018级和2019级非直博非定向学生,并于11月10日前向学院研究生科反馈评选结果。
4.11月9日前,学院完成核定拟参评人数,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公布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分配计划。
5、11月10日-11月14日,申请者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根据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分配计划,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叁),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如有疑问也可系统内在线咨询。经过导师在线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 A4 纸正反打印,提交纸质材料到班上统一交研工组。
6、11月14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7、11月14-18日:公示评定结果(5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及材料。
8、11月18日之前,各班以班为单位提交经导师签字的(如导师在系统中开启了电子签可以省略导师签字)《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按奖学金的等级分开,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至A318。
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
附件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