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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做好我校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谭琼发布:2022-06-21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我校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参照《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网址:丑迟迟辫://肠虫丑锄.丑别辫.肠辞尘.肠苍/),由申请人自行注册账号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本人和团队工作职责开展本科教学相关工作。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原则上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方面的经历,具有调配完成项目所需资源的能力。

3.项目内容与本科生培养计划课程直接相关,教学改革获得学院认可并同意实施。

4.“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类项目学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且在本科学习期间能完成项目。

5.符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条件。

叁、管理流程

1.项目申报

(1)教师自由申报,院系汇总(汇总表见附件1)并审核后报本科生院备案。

(2)院系要确保推荐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内容真实,方案可行,经费使用符合《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本科生院〔2021〕21号)或项目支持公司有关规定,符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无虚假材料,并为项目实施提供环境及条件支持,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3)本科生院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工作。

(4)暑期接收材料时间为每周前叁天,每周五反馈申报材料。

2.协议签订

(1)获得公司评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与公司协商完成合作协议文本,同时提交《华中科技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协议审批表》(附件2),报院系审核。

(2)院系收齐并审核申请签订的协议后报本科生院。

(3)本科院审核并分2批集中向学校申请签订协议,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6月17日前报至本科生院的项目协议,如能通过学校审核,拟于6月27日左右返回学校盖章协议。

6月18日-9月16日报至本科生院的项目协议,如能通过学校审核,拟于9月27日左右返回学校盖章协议。

3.经费上账

(1)对于所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不支持预借发票。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名单正式公布后才能到财务处办理上账手续。获批名单由本科生院提供给财务处。

(3)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财务处办理经费上账,需提供上账请示(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申请书。

(4)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合作协议或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四、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关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平台中的项目进展状态,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工作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27-87558300。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2.华中科技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协议审批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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